基于海量實名用戶資料基礎之上的精準的廣告,令市值逼近千億美元的Facebook坐上了美國網(wǎng)絡廣告市場份額的頭把交椅。然而,隱私問題始終是那把懸在Facebook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近日, Facebook再次因為隱私問題遭到用戶起訴:美國紐約州的一名用戶認為,該網(wǎng)站未經(jīng)家長允許,將未成年人對某產(chǎn)品的喜好(即“like”)顯示給第三方,涉嫌侵權。
Facebook是從2007年11月起開始提供這一“社交廣告”服務,用戶可以看到點擊廣告“喜歡”(like)按鈕的用戶好友的姓名或照片。而美國《紐約公民權利法》規(guī)定,禁止在沒有征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出于廣告目的使用其照片。根據(jù)該法,原告可以要求被告賠償損失。
這只是Facebook眾多涉嫌用戶隱私侵權事件之一。5月10日美國《消費者報告》進行的一項最新調(diào)查指出,使用Facebook給兒童以及他們的好友和家庭帶來安全和隱私方面的風險。過去一年中,由于使用Facebook,有超過500萬美國家庭遭遇各類信息安全威脅,包括病毒感染、身份泄露以及兒童遭遇網(wǎng)絡欺凌等。
去年9月,有海外媒體曾爆料扎克伯格創(chuàng)業(yè)初期和朋友的聊天記錄:“你想要任何人的資料,跟我說一聲就行。我手上有4000多個郵件地址、個人照片、地址以及社交賬戶。” “人們只要申請賬號就行,我不知道為什么,他們信任我而已。”
當有記者向扎克伯格提起這些聊天記錄的時候,他用“十分后悔”作答。“如果你要建立一個有影響力且受眾巨大的網(wǎng)站,你就得變得成熟起來,對吧?我覺得我已經(jīng)成長了許多,學到了許多。”
不過,成長中的Facebook并沒有記住教訓,此后Facebook多次因隱私問題而栽跟頭。2007年,F(xiàn)acebook曾推出過一款名為 Beacon的組件,它能夠默認將用戶在第三方網(wǎng)站上購物的信息發(fā)送給好友。這一設置引發(fā)了約5萬請愿者的強烈抗議,最終Facebook只好妥協(xié)。
不過提倡“開放”、“分享”的扎克伯格堅定地認為,在社交網(wǎng)站上公開一些個人信息是必要的,“很多人都擔憂隱私以及隨之而來的問題。我們意識到,人們將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nèi)對這個問題頗有微詞。但是我們相信,這是正確的事情。”但很多用戶并不這么認為,這直接導致了Facebook長久處在隱私問題的風口浪尖。
類似的事件還有不少。2009年年底,F(xiàn)acebook更改了幾條隱私條款,聲稱“某些種類的信息,比如你的名字、用戶頭像、好友名錄以及你喜歡的網(wǎng)頁名錄、性別、居住的地理位置以及你從屬的網(wǎng)絡被視為可供任何人取用的信息,可取用信息包括增強Facebook功能的應用軟件。因此,這些信息無法進行隱私設定。”隱私條款的變化招致了隱私保護團體的抗議,隱私保護團體在投訴報告中指出,“這些改變違背了用戶的期望,侵蝕了用戶的隱私,而且也與 Facebook自己的表述相抵觸。”
2010年,《華爾街日報》稱Facebook的數(shù)款應用軟件正向廣告商和互聯(lián)網(wǎng)追蹤公司“提供用戶姓名,有時還提供用戶好友姓名”。隨后 Facebook官方博客稱新聞報道將分享用戶ID的問題夸大了;但Facebook同時承認,分享用戶ID違反了Facebook的隱私策略,并表示該公司已采取措施阻止某些應用開發(fā)商這樣做。
掌握大量實名用戶的詳細資料,令Facebook變身為強大的營銷工具。今年4月, Facebook正利用用戶的個人資料、興趣、更新狀態(tài)等信息幫助廣告商有針對性地確定他們投送廣告的對象。例如,一些女性用戶在把個人資料中的婚姻狀況更改為“已訂婚”后,將會收到當?shù)爻修k婚事和承辦酒席公司的廣告。
如何在用戶信息與廣告客戶對于廣告的精準匹配需求之間達到平衡,令Facebook的盈利變得微妙起來。
“Facebook的策略是‘現(xiàn)在先干,以后再道歉’。”沃頓商學院法律研究和商業(yè)道德教授 Kevin Werbach說,“該公司屢次挑戰(zhàn)隱私權的極限,很顯然,有時候,它走得確實太遠了。”
美國電子隱私信息中心(EPIC)主席Marc Rotenberg表示:“在我們要求修訂隱私法時,F(xiàn)acebook就是頭號呈堂證供。”
人們已經(jīng)習慣并樂意在Faceboook平臺上與朋友分享眾多私密的信息,不過Facebook讓用戶很難限定自己愿意公開的信息,就連那些在意隱私的用戶自身,事實上也并不清楚該在哪些方面劃定自己的隱私界限。
Facebook認為,公司很關心用戶的隱私,而且為用戶提供了控制自己數(shù)據(jù)的權利。不過,對于擁有6億多用戶的Facebook來說,更應當承擔保護用戶隱私的社會責任,如果其一味地在規(guī)避用戶隱私的方式得不到消費者的認可,未來很有可能遭受巨大的損失。
而Facebook一味試探用戶隱私底線的底氣,或許來自其每天近100萬的注冊用戶。Facebook的做法是否將會重新定義什么是互聯(lián)網(wǎng)用戶隱私?或許還需要時間去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