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一次能源中,煤炭價格能在短時間內大幅回落是十分罕見的現象。這其中既受中國宏觀經濟形勢的影響,也受到了低價進口煤對國內煤價的平抑作用。與石油進口不同,煤炭進口不是被少數大型企業把持,而是由上千家的中小企業在運作,這讓進口煤在中國市場上的價格沒有因行政壟斷而扭曲,而是以市場化的方式與中國煤炭展開競爭,制約了國內煤炭價格的上漲。
現在出臺限制進口煤的政策,對中國煤炭企業來說是件“普大喜奔”的事,但有兩個問題卻被掩蓋了。
其一是環境監管不力的問題。
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是此次限制進口煤的理由,那么我們不妨先從環境監管的角度說起。
環境監管是為了減少企業的污染物排放,也就是說這個監管的重心是控制排放,而不是控制企業用什么樣的原材料。只要滿足政府制定的排放標準,企業采用了什么樣的原材料應該交給企業決定。
因為,環保監管得力的話,為了達到排放標準,企業勢必會選擇合適的煤種、環保技術,創造性地安排自己的生產、提高生產效率和環保技術水平。而無法實現高效、環保生產的企業,在嚴格的環境監管面前就不得不退出這個行業。
這樣,企業有了自主選擇原料的自由,而環境保護的目的也能夠實現,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政府把好排放這一個環節就能解決的問題,沒有必要再去過多干預市場。
反過來看,如果監管不力,那么即便有效地控制了煤質,污染問題依然解決不了。因為,企業生來就有逐利的本能,這導致其想方設法規避環保生產帶來的新增成本。用再好的煤,只要監管不到位,企業還是會違規排放。
其二是國內煤炭價格過高的問題。印尼煤也好、澳洲煤也好,不遠萬里被送到中國并不是出于“偉大的國際主義精神”,而是為了利潤而來。經過長途跋涉,價格還能比中國本土的煤價低,這是需要反思的問題。
《意見》提出“堅決取締各種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切實減輕煤炭企業負擔”,這也表明中國高煤價背后的原因受到了重視。
但是取消各級部門對煤炭加收各種費用的政策已經不是第一次出臺了,如果這次能解決則當真是對煤炭行業平穩發展發揮了作用,不但能提升中國煤炭企業的競爭力,而且還能降低中國居民和企業的用能價格、增加經濟活力。
但如前所述,限制進口煤將減少其對國內煤炭價格的平抑作用,從而讓中國高煤價的問題不突出,那么取締亂收費也就不緊迫。
而且政府部門沒有獨立的技術力量去制定標準,只能依賴大型煤炭企業,或者與這些企業有著緊密利益關系的研究機構。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影響政策的能力將被放大。
一種我們并不陌生的可能性就是:在故事的結尾,進口煤受到了限制,而“亂收費”依然如故。全社會承擔了高煤價,成就的是大型煤炭企業的利潤和各級部門的稅費收入,卻未必能換來與之相應的清潔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