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廢塑料加工利用的污染防治,進一步完善廢塑料進口管理工作,2012年以來,環保部相繼出臺了《廢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和《進口廢塑料環境保護管理規定》。
這一系列規定反映了國家對廢塑料行業整治力度加大,而這些規定的實行也將對我國廢塑料市場產生深遠影響:第一,要求從事廢塑料加工的企業應具有更環保的處理設備,將加大塑料企業的成本支出,大型企業將更加容易得到政策支持,小企業逐漸喪失生存空間;第二,部分污染嚴重的小商戶將退出市場,從業人員將減少;第三,廢塑料再生產業園將發揮作用,最終代替傳統的廢塑料市場;第四,進口廢塑料的減少將抬高塑料價格,另外塑料加工企業成本增加也將促使再生塑料價格上漲。
針對目前進口廢塑料需求旺盛、規模巨大,而國內塑料再生行業并不注重進口廢塑料環保風險的現狀,筆者建議:一是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加強對相關政策法規的培訓,并組織專家對在一線檢驗檢疫工作中常出現的問題進行講解,使廢塑料檢驗檢疫工作更具規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可建立企業進口廢物原料誠信檔案。對于誠信度高、進口廢物原料質量有保障、未發生過環保不合格情況的企業,予以政策上的支持。同時,對于誠信度低、進口廢物原料環保情況不容樂觀的企業,可建立“黑名單制度”,實行懲戒性措施。以此進一步加強對國內收貨人的有效監管。三是加強與海關、環保部門的交流、合作。通過信息共享,業務交流,強化把關執法力度。四是對外加強進口廢物原料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通過媒體、電子信息平臺等方式,使相關企業及人民大眾了解進口廢塑料的高風險性以及險檢驗檢疫的重要性,提高自身的責任意識和維權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