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調查全國24個省級行政單位中250個地級市的副市長數量。結果顯示,盡管各市經濟、人口規模存在巨大差異,但6-8名副市長幾乎是“常態配置”。據媒體報道,國務院已于2008年明確提出,“國務院各部門領導職數明確為一正四副”,但對地級市應配備多少副市長并無具體規定。數據結果顯示,250個地級市共有1750個副市長(不含掛職副市長),平均每個地級市配置有7名副市長。數據表明,共有219個地級市配置有6-8名副市長,分別對應有54個、109個、56個地級市,占樣本數近87.6%。(《新華網》,11月25日)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為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要求的同時也為今后改革發展指明了正確方向。尤其是在領導干部職數配備問題上,一定要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嚴格按照規定職數配備領導干部,減少機構數量和領導職數,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總量,從而優化政府組織結構,提高辦事效率。
反觀當下,有不少地級市政府領導班子在組成上沒有做到“常態配置”,除市長及副市長外,通常還配置有1名市政府秘書長及2-3名副秘書長。據一組數據顯示:個別地級市在副秘書長配置上數量“突出”。250個地級市共有1750個副市長,平均每個地級市配置有7名副市長。這些現象完全有悖于黨中央堅持走精簡效能,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優化政府組織結構的道路。究其原因,我們不難發現,造成此種現象一方面是黨員干部們對政策貫徹不嚴;另一方面是監察部門對監督力度不到位。加之各級地方政府傾向于從部門利益出發,努力爭取可以牟利的職權,從而出現嚴重的超編現象。
針對這些問題的出現,各級領導部門不能坐視不管、坐以待斃。務必下狠手、出狠招,從源頭上控制機構編制數量,精簡效能,節省行政成本開支,從而優化政府組織結構,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形象、減少腐敗空間,使政府工作常態化,群眾工作細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