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行業發展相關重大問題研究,抓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法制建設,進一步提高工業和信息化依法行政水平,推進體制改革和指導企業社會責任建設。”
2011年工作回顧
2011年,工業和信息化系統政策法規工作堅持圍繞部黨組工作部署和行業發展大局,積極推動戰略性問題研究、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依法行政和深化體制改革,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并取得較好成效,對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發揮了積極的推動和保障作用。
一、突出重大戰略研究,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一)深化大部門體制改革實踐與探索研究。總結3年多來工業和信息化部及地方主管部門推進大部門體制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明顯成效,分析碰到的困難和問題,研究深化和完善大部門制的管理思路,并與相關機構共同研究大部門體制改革的理論、實踐和建議。
(二)深入開展改進行業管理和創新研究。系統總結工信系統主管部門在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和創新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等方面好的做法與經驗,以及自律承諾、自愿協議、誠信體系建設等創新性管理模式,梳理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行業管理的初步意見,營造工信系統創新管理的良好氛圍。
(三)積極推動工業轉型升級的途徑研究。研究把新型工業化基地作為推動轉型升級的載體,重點提出新型工業化基地4大功能:工業轉型升級內涵承載功能,行業管理抓手功能,工業化與城鎮化協調發展功能,吸納社會資源的平臺功能。
(四)及時啟動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與對策研究。組織有關研究單位跟蹤國內外信息技術和產業發展動態趨勢,研究我國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重點、主要任務和戰略措施。
(五)加強熱點重點問題專題調研。組織相關地方主管部門共同開展技術改造、新型工業化基地、戰略性新興產業、承接產業轉移、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思路、影響兼并重組的問題和障礙等專題調研,及時為推動部相關重點工作提出思路和政策建議。
二、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工作,法律制度不斷完善
(一)加大重點立法工作的推動力度。圍繞工業和信息化部的重點立法工作,積極協助國務院法制辦開展《電信法》立法調研、論證工作,提出關于完善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制度的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電信法(草案)》。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領導與國務院法制辦主要領導共同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部立法的相關事宜,邀請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領導赴工業和信息化部及有關直屬單位開展《電信法》及互聯網立法調研。在部領導的親自推動下,《電信法》立法取得新的進展。配合國務院法制辦進一步修改完善《無線電管理條例(修訂草稿)》。
(二)加快工業行業管理立法工作。推動國務院將《原子能法》列入立法工作計劃,成立起草組和專家組,啟動立法工作。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開展《船舶工業發展條例》草案的專家論證和修改完善工作;配合有關司局開展《民用飛機產業發展條例》、《稀有金屬管理條例》立法調研、起草和論證工作。推進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糖精生產銷售、氰化鈉生產建設管理等10多部規章的調研、論證和審查工作。
(三)加強對互聯網行業管理法律制度研究,推進互聯網管理立法。配合有關部門修訂《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加強部門規章立法,發布《衛星移動通信系統終端地球站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監督管理若干規定》已提請部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提請部務會議審議了《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
(四)做好法規規章清理和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組織完成了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實施的30部行政法規和84部規章的清理工作,及時完成了80多件其他部門起草的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的意見回復工作,對部內司局起草的130多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合法性審核,為部機關依法履職提供法律指導。
三、加強執法監督工作,依法行政水平明顯提高
(一)積極推進依法行政。成立了部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制定發布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
(二)推進行政審批規范化。編制了行政審批項目公開及審批事項工作流程圖模板,組織完成了工業和信息化部56項行政審批項目審批程序、審批流程的編制工作,部分審批事項實現了網上申請和網上公示,行政審批工作進一步規范。
(三)做好行政復議工作。全年共辦理行政復議案件28件,努力化解矛盾糾紛,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得到申請人認可。
四、積極推進體制改革和指導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
(一)積極推進體制改革。發揮體制改革歸口部門作用,組織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部年度體制改革工作意見,分解落實年度體制改革重點任務并推動實施。積極開展三網融合體制機制研究,總結試點和非試點城市作法、模式及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障礙與問題,從體制機制層面提出相關思路和措施建議。
(二)指導企業社會責任建設。開展工業通信業企業社會責任情況調研和理論研究,分類推進相關行業開展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配合相關司局推進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逐步深入人心。
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計劃關鍵的一年。根據新形勢新任務,加強行業發展重大問題研究;以促進行業有序發展、規范行業管理、加強通信和互聯網管理為重點,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復議訴訟等工作為重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依法行政。
一、突出重點、精心組織,抓好行業發展相關重大問題研究
一是繼續深化大部門體制改革研究。會同相關部門繼續深入研究大部門制改革理論,總結大部門制運行成效,加強宣傳引導,形成良好氛圍,為深化和完善大部門制改革提供參考和借鑒。
二是繼續深入研究管理創新問題。加強實踐總結和分析,創新管理制度和方式手段,研究出臺加強和改進行業管理的意見。
三是組織開展啟動寬帶建設等信息消費戰略研究。從拉動投資、擴大內需、促進增長角度,研究實施寬帶中國戰略的戰略重點以及相關政策措施。
四是組織開展加快我國企業“走出去”研究。分析國際戰略環境和我國企業走向世界的戰略機遇,總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企業“走出去”的得失,提出新時期我國企業“走出去”的途徑和對策建議。
五是加強行業發展熱點難點問題研究。深入調查研究面臨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新的思路和建議。
二、加強協調、分類推進,抓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法制建設
一是推動重點立法工作。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加快《電信法》立法進程和《無線電管理條例》修訂工作;進一步推動《原子能法》、《船舶工業發展條例》、《民用飛機發展條例》、《稀有金屬管理條例》等工業行業管理立法工作;探索推進電話用戶實名登記法律制度建設,配合做好《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加快研究制定互聯網管理相關法規。
二是加強規章立法工作。將管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以規章的形式法制化,加快出臺相關領域的部門規章。在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中小企業促進法》等進行立法后評估的同時,組織開展對部規章的立法后評估工作。
三是注重全面提高法律制度建設質量。圍繞立法工作積極開展共性問題研究,進一步增強制度建設的科學性。做好過路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審核工作。進一步加強部省工業和信息化立法聯動機制,加強指導地方工業和信息化立法。
三、進一步提高工業和信息化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繼續推進依法行政。研究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部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實施意見。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和經驗交流,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質量。
二是務實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組織開展第六輪行政審批項目集中清理,逐步取消和調整不必要的審批項目,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
三是做好行政復議工作。堅持依法辦案,發揮好行政復議制度在維護群眾權益、減少糾紛、化解社會矛盾中的作用。
四、落實責任、創新思路,推進體制改革和指導企業社會責任建設
一是牽頭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體制改革。加強行業體制改革熱點問題研究,落實涉及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改革工作任務和責任,定期跟蹤、督查進展情況,積極推動相關改革工作。
二是積極推進企業社會責任建設。緊密圍繞節能減排、質量誠信、企業自律、安全生產、管理創新等要求,依托中介組織,指導推動工業、通信業企業社會責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