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要在全面吸收近年來土地管理改革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的基礎上,做好《土地管理法》全面修改準備。
11月26日于廣東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依法行政工作會上,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要切實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在全面吸收近年來土地管理改革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的基礎上,做好《土地管理法》全面修改準備。
近年來,《土地管理法》修改問題一直是公眾談論的熱點話題。此前,《土地管理法》修改的焦點,主要集中在第四十七條關于征地補償標準特別是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等方面。而“進行全面修改”,則意味著《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將不僅僅停留在“第四十七條”的修改上。
負責人表示,《土地管理法》修改將統籌開展重點研究,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強土地權利體系研究;二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加緊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研究;三是要繼續深入征地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四是要更加突出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建設研究。
負責人還談到《礦產資源法》修改問題,稱下一步主要精力應放在聚焦核心問題、爭取重點突破上。
11月26日于廣東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依法行政工作會上,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要切實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在全面吸收近年來土地管理改革實踐和制度創新成果的基礎上,做好《土地管理法》全面修改準備。
近年來,《土地管理法》修改問題一直是公眾談論的熱點話題。此前,《土地管理法》修改的焦點,主要集中在第四十七條關于征地補償標準特別是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等方面。而“進行全面修改”,則意味著《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將不僅僅停留在“第四十七條”的修改上。
負責人表示,《土地管理法》修改將統籌開展重點研究,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強土地權利體系研究;二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加緊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研究;三是要繼續深入征地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四是要更加突出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建設研究。
負責人還談到《礦產資源法》修改問題,稱下一步主要精力應放在聚焦核心問題、爭取重點突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