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負荷運轉”已成職業通病
“幾乎沒有多少個人生活時間,熬夜出差是家常便飯,熬夜到2、3點鐘,出差1、2個月對我們來說很正常。”某電視臺地方新聞部記者小李說。
對于許多媒體人來說,白天采訪,晚上寫稿,24小時開通電話,隨時準備出發,不斷地與新聞和時間賽跑……是他們日常工作的真實寫照。隨著行業競爭變得愈加白熱化,在這樣的環境中,他們必須靠“搶”新聞才能更好地生存,這在無形中加重了他們的工作強度和壓力。
小李回憶了他的一次工作經歷:“有一次山東臨沂某地區發大水,那天晚上我們到了臨沂是晚上7點多,直接扛了機器去小區,但是小區全都淹了,水都到腰了,大概有一公里的路程我們的車已經進不去了,我只好跟攝像扛著機器走了將近一個小時,才走到小區里把片子拍完,編輯完片子已經是凌晨4點多了,我們趕緊傳回單位趕發早上的新聞。”
在采訪過程中,休息時間無保障,工作不定性成為媒體人談及最多的問題。“有一次我們去青島拍片,已經出發了,突然單位打電話來說淄博有個事,于是我們從高速直接改道又趕去淄博。”小李說。
“平時最短的工作時間也得是9、10個小時吧,但是經常會加班,熬夜做片子,甚至睡在單位。”在某大型國企媒體部工作的電視編導小于告訴我們,當問到他是否休過帶薪年假時,他表示:“從沒有休過,有是有,但由于工作節奏緊張,大家都不休我也不好意思休。”
倍感壓力的收入考核機制
除了身心上的辛苦,考核機制中工作量的規定也讓不少媒體人倍感壓力,為了完成工作量和增加收入,他們時常處于自我不斷加壓、增大工作量的狀態。因為一旦工作量無法達標,單位就要進行相應的扣罰處理,更有嚴厲者會采取末位淘汰制。
據了解,目前媒體從業者的工資收入構成主要為“基礎工資+計件工資+職務津貼+年終獎”。其中,基礎工資部分相對固定,主要根據被評聘級別而確定,行內俗稱為“底薪”。而計件工資部分則直接與工作量和工作完成情況掛鉤,是工資收入部分的大頭。
“我們的考核主要是打分形式。”小李舉例說,“普通的新聞報道1-3個C,一個需要花費近半月左右的深度調查約合10-15個C,而整個月的考核指標是20個C。”
又要完成基本的考核量,又要強調報道質量,使得不少媒體工作者不惜犧牲身體來換取物質收獲。“我們的工資賺得很辛苦。”小李坦言,作為電視記者,他們的月收入在行業中還算不錯,但由于與考核量緊密相關,也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此外,還要為報道工作需要接觸的各種人際關系鋪墊買單,每月真正能夠剩下的收入其實并不多。
“我的工資除去日常花銷及房租基本不剩錢了。”小于說,盡管在一線城市工作的媒體人機會相對較多,但生活成本也比二三線城市更為昂貴,在這里工作的他們和許多年輕人一樣,還要為飛漲的樓價、兒女的教育、父母的健康等而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