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員工培訓完就離職,公司決定與所有員工簽訂培訓協議。然而規定一出,員工就炸開了鍋,他們認為公司的培訓不僅對自己的工作毫無幫助,反倒影響正常工作進展。一邊是員工拒簽培訓協議,一邊是董事長強硬要求。培訓為何變成了負擔?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力資源總監,公司董事長非常注重培訓工作,并經常組織員工參加培訓,這些培訓要么是請外部講師到公司講課,要么是派員工外出學習。為了防止員工培訓完就離職,董事長決定對所有的員工簽訂一個培訓協議。協議規定:
員工接受培訓的第一年離職的,賠償培訓費用的80%,第二年離職的賠償培訓費用的60%,第三年離職的賠償培訓費用的40%,第四年賠償20%,第五年則不需要賠償了。任何人如不簽訂培訓協議,一律不得享有晉升、加薪等權利。
此規定一出,員工炸開了鍋,不少員工紛紛抗議,認為公司培訓的很多內容都是虛無縹緲的人生心態之類的東西,不僅對自己的工作毫無幫助,反倒影響正常工作進展,現在竟然還要用這樣的培訓綁住自己。他們拒簽協議。董事長要求人力資源部找這些不聽話的員工談話,并想辦法讓他們簽署協議,不然就清理出公司。面對這樣的情況,我該怎么辦?
—趙麗麗 廣州拓安公司人力資源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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